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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真正市场化改革仍在路上
发布者:蓝火焰科技 发布时间:3/20/2013 2:28:28 PM阅读:

      目前我国的天然气产业链具有较强的垄断特征,如何解决垄断带来的长期负面影响,使产业链结构具有充分竞争性,为产业链长期发展提供可持续动力才是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意义所在。
  在国家控制的国内天然气出厂价不变的表象下,由地方政府控制的天然气终端价格已是暗流涌动。自2012年冬季以来,我国多个城市出现的供气紧张终于把天然气调价推至风口浪尖。新春刚过,各大城市就已经掀起一波天然气涨价潮。
  就在2月25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刚刚上调的第二天,上市公司长春燃气就发布公告称,民用燃气价格调整方案已通过听证,当地民用天然气价格拟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元调整到2.8元,涨幅高达40%。不仅仅是长春,据记者了解到,从2012年8月起,沿海城市南京、无锡、常州、镇江、淮安、盐城、扬州等地区已先后召开了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从方案看,无锡拟调整为每立方米2.55元,上调幅度为0.35元。常州、镇江拟调整为每立方米2.45元,上调幅度为0.25元,上涨幅度均约百分之十。
  北京、长沙、徐州等城市在2012年年底陆续调整了居民天然气价格。
  苏州市物价局近日也表示,苏州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将于3月18日举行,拟将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8元,即从现行每立方米2.2元调整至2.48元,调幅12.7%。目前,江苏省已有9个城市开过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从调价方案看,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涨幅在0.25元至0.35元上下。
  国家于近期先后发布《天然气利用政策》、《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把天然气价改列入“十二五”期间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
  民用天然气价格上涨背后存在哪些隐情?号称“价改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的天然气定价机制调整是否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改革?这样的价格调整机制对于用户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又是否享受价格上涨带来的服务改善等福利?
  价改的真正意义在于保供
  业内数据显示,近五年来,国内天然气上游价格上涨了50%,而全国天然气终端均价涨幅只有24%。个别城市从2007年起就没有调整过民用气价。以吉林长春为例,2000年到2013年期间,国内天然气价格调整过很多次,2009年长春市的管输费用又涨了0.19元/立方米,但是长春市的民用天然气价格都维持在2.0元/立方米。
  不仅如此,目前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速远远高于产量,对外依存度高达30%。近年来,我国天然气进口量保持两位数的高增长,对外依存度到“十二五”末很可能接近40%。而长期以来,我国进口气国内销价和进口成本倒挂日益严重,天然气公司亏损严重。
  行业数据显示,自2010年西二线进口中亚天然气以来,中亚天然气到达新疆霍尔果斯口岸的进口价格就开始一路攀升,从2010年下半年均价1.65元直至今年上半年的2.6元。再经过8600公里的长途管输,仅今年上半年中石油在西二线供气上就将亏损300亿元以上。
  而近几年,石油、煤炭等基础能源价格均呈上涨势头,而天然气面临长期价格调整不到位的尴尬,价格杠杆作用无法发挥,下游工业用气长期偏低又大大刺激了工业用户的用气需求,很多天然气工业项目借此盲目快速上马,与民争气的后果是气荒加速超范围扩散。在不少地区,在天然气需求最旺盛的冬季常常出现供应短缺,部分地区频现“气荒”。
  行业相关人士在采访中告诉记者,我国天然气价格与其他替代能源之间还存在着一个比较大的价差,无法有效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而考虑到进口天然气价格太贵,只能把国内价格适当调整去弥补价差,保证整个市场供应相对充裕与平稳。
  在行业人士看来,包括长春等省市的全国范围内天然气终端价格上涨都属于价格补涨。2010年6月1日,国家相应调整了一些地区的气田出厂价,但是考虑到天然气价格上调给下游用户带来的影响,加之民用价格上调需要召开听证会,许多省市的物价局并未将价格调整到位。将国产天然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但仅有部分地区的工商业价格进行了跟调,而许多城市的民用天然气价格都未调整。长春与江苏等地就没有随着气田出厂价的上调相应上调终端民用价格。所以这些地区的价格属于补涨与补调。
  “鉴于2013年国家发改委很有可能掀起新一轮气田价格的上涨,实行新的价改,而在此之前,长春与江苏等城市前面的价格没有补调到位,如果成本再涨,这部分地区再陆续将补涨价调整到位的话,他们面临的压力将非常大。所以就先期对价格进行补调,以备2013年成本继续上调的压力,否则燃气公司可能出现成本倒挂。”行业人士表示。
  此外,由于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导致进口亏损明显,也导致进口量出现控制。据业内介绍,中东气源到达国内成本在2元/立方米-2.6元/立方米,再加上管道运输费用,到达终端的成本在3元/立方米-3.7元/立方米。而目前国内的民用资源的实际价位在2元/立方米-2.5元/立方米,及进口气每立方米的亏损大约1元以上。随着进口量的增加,进口的亏损同样也在增加。
  离真正市场化相差甚远
  2011年12月28日,在经历了连续两年的“气荒”之后,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终于破茧而出。国家发改委宣布在广东、广西试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天然气价格将由“政府主导”变为“市场主导”。具体办法是,通过“市场净回值”方法定出门站价格,门站价格与进口液化气和燃料油进行价格联动,再由门站价格倒退回上游的气田出厂价格,下游的终端价格与门站价格进行联动,这样天然气上下游的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当日表示:“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两省市试点改革主要为了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改革积累经验。
  除这两个省市之外,我国其他省市的天然气价格均为“成本加成定价”。具体说来,包括出厂价、管输价、城市管网价三部分,出厂价加管输价形成门站价,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指导价,而城市管网输送产生的城市配送服务费由地方政府定价。这种定价方式使价格主要依据成本变化而调整,是“由下向上”累积形成,是以行政为主、市场为辅的定价办法。
  在业内人士看来,尽管“两广”在极力向市场化靠拢,各地终端价格也在调整,但目前我国天然气的定价模式距离真正的市场化还相差甚远,由政府把控的环节还过多。即便在价改先期试点的两广,气田出厂价仍然是由国家进行管理,而广东下游终端销售价格也未完全放开,部分省市进行了联动定价,而部分省市仍需以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定价。
  “目前整个天然气供销都是以政府定价为主,不少地区虽已改为政府指导定价,但整个产业链上跟价格有关的因素都是以政府控制为主。”业内人士表示。
  记者了解到,我国天然气的定价分为井口价、城市门站价和终端用户价三块。井口价现在称叫出厂价,因为净化费用被打到了井口价之中,这属于来自最上游的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定价。这之后天然气进入城市管网管输产生管输价,也由国家发改委定价,管输到各省成为门站价,该价格由省发改委指导定价。到了各省后天然气进入城市管网系统随之产生城市配送服务费,由地方物价局定价。之后才送达终端用户手中,被分为居民用气和工业用气。全产业链四个环节定价均由国家发改委与地方物价局等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但这只是理想状态下。从目前看,价改主要是集中在下游而非中上游环节,与上游相比,下游牵扯到的利益主体相当多,改革难度比较大。“此外,我国目前天然气产业链的中上游尤其是出厂价与管输环节缺乏竞争,各地都是省发改委在改革门站价格,城市的配气服务费也没有调整。目前有竞争的仅仅是下游的城市燃气公司,他们通过对经营权的竞标来实现小范围内的竞争,这些公司在招标入围后根据服务年限对城市居民提供燃气服务,一般是三十年一个周期。但尴尬的是,到这个环节时产业链上的利润已所剩无几。”业内人士表示。
  此外,据记者了解,由于资源掌握在上游生产企业手中,位于这条产业链中下游的各地天然气公司并没有定价权与话语权,处于弱势与被动地位,他们主要给各工业用户供气。但这种供气的价格决定权掌握在各地市物价局手中,他们会制定一个最高上限价作为指导价。各地天然气公司发展陷入了被动,城市燃气的良性发展也被打乱。
  不仅如此,业内人士还告诉记者,目前来看,不少跟天然气定价改革有关的举措都表现出对上游生产有利对下游无利的明显特征,如今年存量气与增量气又重新回到公众视线。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价改方案中将天然气分为工业存量气和工业增量气两部分,各省份门站价格按存量气和增量气区别定价,存量气为该省市上一年实际使用量,而增量气为用户使用的超出存量气部分的气量,存量气价格明显高出增量气价格30%左右。
  在业内人士看来,很多工业燃气用户如果是今年新加入的工业用户,那受此影响他们签约气价就比较高。“比如同样是玻璃厂,如果是今年新建的用户那今年新引进的工业气可能就需要2.5元以上。但在今年以前工业用户签订的燃气合约价格就明显偏低,只需1.9元或者2元上下。这种对下游明显不利的做法人为地造成了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她表示。
  “目前各省的门站价格都会出现这个问题,因为各省每年的用户量都会上升。上游企业当然愿意增量气统一执行较高的价格。而掌握定价权的地方省市发改委与物价局也并没有听取下游工业用户的意见。一旦确定执行,将会对省内所有企业造成竞争不公。各地发改委与物价局应该更多地考虑多方利益,做到确保市场的均衡与公平。”业内人士表示。
  还有一个现状也不容忽视。不少掌握上游生产的大型垄断国企现在也将领域延伸到下游,他们积极扩大其营业范围与利润来源,将业务逐渐向下游领域转移。这必然会侵占到天然气下游企业的利益。这种竞争方式不利于天然气市场良性发展,不利于产业链良性循环。
  不少专家对该观点也持有共识。他们表示,目前我国的天然气产业链具有较强的垄断特征,如何解决垄断带来的长期负面影响,使产业链结构具有充分竞争性,为产业链长期发展提供可持续动力才是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意义所在。
  我国的改革模式与欧美等发达国家恰好相反,他们倡导自上而下的改革。比如美国,1978年美国公布了天然气政策法。进入上世纪80年代,他们就解除了对天然气井口价格的控制,天然气出厂价完全由市场供需双方谈判确定,先解决了最上游的垄断。管输费按服务成本方法定价,由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监管,终端小用户价格由出厂价、管输价和配气费确定。
  纵深
  未来气改将向全国推开
  值得一提的是,两广在天然气定价机制上率先试水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之前的成本加成法难以反映市场真实的供求关系。从2012年开始,四川也开始改革,宣布新定价模式从成本加成转向市场中心定价,虽然并未直接参照两广“市场净回值法”,但也是先定门站价格。
  目前,我国天然气供应已经呈现多元化的供应格局。除国产气外,还有进口管道气、LNG,未来煤层气、页岩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进入管网销售。从气源供应上看,主要有西气东输一线、上海液化天然气项目、东海平湖油气田和川气东送等气源。多气源、多类型、多路径天然气联网供气造成目前国内价格体系混乱,亟须一个明确的价格机制协调供需。
  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的试水脚步也越迈越大。南京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新标准“起步价”仍为2.2元/立方米。而深圳早在2009年居民生活用气就开始实行阶梯气价。广东、河北、江西、安徽与湖南等省份也在积极调研推行阶梯气价。而山东、陕西及江苏、河北与安徽等几个省份也基本理出了对门站价格进行调整的思路。
  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与社会差异较大,行业人士表示,天然气价格未来有可能实行一省一价的定价模式,每个省份不太一样。除了经济因素以外,也可能考虑这个城市所用的气源,比如沿海地区进口气占比较多,价格因素占比就会高一些。而一些地区经济较为落后用中石油气田产出的气较多,价格因素占比就会低一些。此外,定价也跟管输距离有一定的关系。有的地区离气田比较近,其管输成本就会比较低,天然气的相对价格就会低一些。有的管输距离远,相对成本就会贵一些。所以,每个城市的定价方案与运营成本都不一样。
  行业人士还告诉记者,从长远来看,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也可能体现出天然气供给的季节性差价,不同季节就可能有不同的定价标准。“到了冬季,气源一般会比较紧张,夏季就会宽松一些。将来价格有可能形成季节价差,当天然气供应紧张时,可以适当控制用量。但是季节价差目前还存在价格如何制定等问题,目前还只是一个概念和想法。但是目前河南14个市以及南京等城市开始率先尝试阶梯气价的方式,以倡导节约用气。规定一户人家的用量达到标准以后再往上气价就会比较贵一些。这种定价模式能在天然气供应紧张的时候较好地倡导节约能源,最根本的还是想借此缓解之前常出现的冬季用气紧张的状态。
  业内人士也建议,今后政府应该给位于产业链中下游的城市燃气公司更多的利润空间,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证城市居民的用气安全。现在不少城市燃气公司给居民供电是在承受亏损的背景下,而亏损就有可能直接导致城市燃气公司对管道维护维修不到位,管道年久失修就可能产生爆炸等意外事件。“具体办法可以是上游生产企业让一部分利给燃气公司较低的燃气价,或者将终端居民用气价格稍微往上调整一定比例。终端居民用气价格如果提升百分之十的话,一个月的支出比例也超不过十几二十元,但对城市燃气公司来说则是相当大的一个支持。但此举的结果则最终将给城市天然气用户用气安全提供一个比较好的保障。”业内人士表示。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则反复对记者强调,各地天然气实现价改的同时应该防止天然气暴利。“目前天然气的定价是成本定价法。改革后与市场接轨,具体成本是多少政府要加强监管,比如成品油目前的价格与国际接轨,但是生产成本公众并不十分清楚,国家对成品油征收暴利税,此方法也应在天然气上执行,因为其更加接近群众生活。除了暴利税,国家还可以对企业增加资源税、环境税等税种的征收,税收要用于补贴居民生活用气,保证居民生活不受影响。目前因为广东、广西本身气价就比较高,所以试点对其影响不大,但一旦在全国推广,有些地区受影响程度就会很深。
  行业内也分析认为,2011年底两广试点的价改机制由于试点面积小,无法推动上下游的价格联动,因此2013年向全国范围内推广价改机制或许可以进一步推进价改的效果。但天然气价格的上调可能对不同的下游用户带来不同的影响,价格的上涨将对电厂、工业和化肥用户的部分行业形成发展阻力。所以,气价改革或许无法一步到位。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刘毅军则认为,从目前来看,每个省情况还不太一样,不能够按照统一的标准来定改革方案。因为全国的天然气资源分布情况不一样,气源地距离消费中心的距离也不同,同时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有一定的差异,能源消费承受能力也不同,短时间内还不能够全面铺开,两广的试点也不能够代表全国情况。
  “今年以来天然气价改呼声很高,但是从全国范围看,国内此轮通胀周期启动得比较早,这对天然气价改不利,今年的三季度会是较好的窗口期。”他表示。
  一个共识是,未来全国范围内将向“两广”地区的定价模式靠拢,从目前的成本加成改为市场净回值法。但这也只是做到门站价,往下走还是会采取阶梯定价等终端定价方式。未来会进一步明确计算办法,在全国形成若干天然气定价中心,周边地区将根据定价中心门站价格,通过计算公式,确定这些地区的门站价格,最终实现“一省(区、市)一价”。
  “十二五”期间,国家有意将天然气作为能源结构调整、减少化石能源消费的重要手段。能源“十二五”规划提出,天然气占比从2010年的4%上升到2015年的8%。有专家预计,2015年我国天然气需求量将达2300亿立方米,2020年进一步升至3500亿立方米。从此意义上看,形成合理科学的天然气价格机制是接下来该领域大发展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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